(里接A13版)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10、总市值规定: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逐渐日第四个买卖日(2023年10月20日,T-6日)为依据日,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运作股票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日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日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配售对象证劵银行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测算日均拥有总市值。实际市值计算标准依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上[2023]110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在网上投资人:拥有深交所股票账户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可参加网上摇号。依据投资人拥有的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深圳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权或非限购存托的投资人才能参与股票申购,每5,000元估值可认购500股,不够5,000元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500股,股票数量必须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认购限制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实际网上发行总数将于《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人拥有的市值按照其2023年10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拥有市值计算,可以同时用以2023年10月30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人有关证劵银行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测算日均拥有总市值。投资人拥有的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独立表述认购意向: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代其开展股票申购。
12、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在网络上网下申购完成后,将依据网上摇号状况于2023年10月30日(T日)再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回拨机制的计划方案请参阅《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里的“五、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获配投资人交款与弃购股权解决: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11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基本配股总数,立即足额缴纳新股申购资产。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只新股,按照每只新股各自交款,并按照规范填好备注名称。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从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11月1日(T+2日)日终得足额的新股申购资产,不足部分视作放弃认购,从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守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14、中断发售状况: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实际中断条文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里的“九、中断发售状况”。
15、合同违约责任:提供可靠定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全额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没有按照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立即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在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违反规定频次分类汇总。配售对象列为限制名单期内,该配售对象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网下投资者列为限制名单期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测算,含次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频次分类汇总。
16、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服务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会有危害运行发售的重大事项。
此次发行新股概述
外国投资者:深圳联域光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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