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吴瞬 郭博昊
为平稳有序搞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批承揽工作中,昨日,沪深指数北交易中心公布企业债券(含公司债券)交易规则、业务指引和手册,确立公司债券审理审批、首发上市、持有期管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法等有关制度要求和工作衔接分配。有关交易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0月23日起,沪深指数北交易中心将接受公司债券的审理申请,启动数据审核。
沪深指数北交易中心此次发布的企业债券(含公司债券)交易规则,将公司债券统一列入企业债券规则体系中。发行上市审核层面,消化吸收公司债券募资用以服务项目国家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体系,确立公司债券功能分区,并总体统一了企业债券(含公司债券)审核机制、审核程序和科学分类审批分配。与此同时,增强了募集资金用途特别是募投项目管控,进一步强化以偿债能力指标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披露要求。发售包销层面,统一了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包销、办理备案及簿记建档相关安排,确立包销组织履行职责标准,压实中介服务审查义务,进一步推进股票发行包销业务标准全透明,推动发售社会化。持有期监管方面,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和风控管理管理制度,确立持有期募投项目经营收益等信息公开和审查规定。
除交易规则外,沪深交易所还同时公布《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依据该通知,10月23日起,沪深交易所将举办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中。
沪深交易所表明,现阶段,有关技术系统改造、在审新项目移动连接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准备就绪。在其中,工作流程层面,已经完成全过程业务梳理,保证规章制度、步骤有机结合;预备工作层面,已经完成有关业务系统的技术创新,并和有关结算单位就业务流程对接事宜协商一致。
北京交易所则是以参加承揽公司债券为突破口,有序推进信用债券市场建设,构建销售市场基本功能与业务框架。据了解,北京交易所前期推出的产品无疑是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含公司债券),10月23日正式开展审理审批业务流程,预计年之内逐层完成发售包销、买卖等服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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