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公司监事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监事邹新娥女性持有公司425,261股,占公司总股本0.048%,均是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该等股权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状况
公司在2023年7月8日公布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邹新娥女性拟自减持计划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所持企业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各自不得超过106,315股,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之而持有公司股份数字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0.012%。若方案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股权变更事宜,以上减持股份数量将开展适当调整。
前不久,公司收到邹新娥女性开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新娥女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减持公司股份25,261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结合市场状况、股价及其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邹新娥女性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股份方案。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
(一)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其他情形: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计划
(二)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施高管增持□未实施√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新娥女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减持公司股份25,261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 □已经达到
此次减持计划未进行最少高管增持数量和占比。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结合市场状况、股价及其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邹新娥女性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56 股票简称:宏和科技 公示序号:2023-058
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控股子公司黄石市宏和
申请办理金融机构综合授信
并为其提供担保进度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被担保人:黄石市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公司(下称“黄石市宏和”),为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全资子公司。
2、此次担保额度:企业为黄石市宏和给予不得超过最高额程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具体贷款为0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没有此次担保额度,企业为黄石市宏和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98,080,000.00人民币(表明:黄石市宏和先前贷款担保信用额度为998,080,000.00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具体借款额度为525,044,892.97人民币,剩下能贷额度为473,035,107.03人民币)。
3、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贷款逾期担保额度为0人民币。
一、授信额度及保证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3年8月24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于2023年9月15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控股子公司黄石市宏和向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支行(下称“中信”)申请办理不得超过等价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然后由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贷款担保详细信息客户程序公司在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其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6)。
二、授信额度及贷款担保工作进展简述
1、2023年10月12日,黄石市宏和与中信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3鄂银信字第1907号)(下称“《授信合同》”),承诺黄石市宏和在综合授信额度应用时间内可以向中信申请使用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使用年限自2023年10月12日起止2024年10月11日;以上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2023年10月12日,公司和中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鄂银最保第1973号,下称“《最高额保证合同》”),企业为黄石市宏和在相关综合授信额度应用时间内与中信签署的一系列合同书、协议书及其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合同约定”)项下的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1、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名字:黄石市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公司
申请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开发区腾飞大路东108号
法人代表:毛嘉明
注册资金:70,000万人民币
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玻纤及制品生产制造;玻纤及制品市场销售;复合材料生产制造(没有危化品);复合材料市场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除批准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和限制项目)。
2、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黄石市宏和总资产为157,716.82万人民币,总负债为94,200.87万人民币,在其中银行借款金额达48,680.06万人民币、营业利润金额达75,790.18万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3,515.95万人民币;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0,832.5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3,421.20万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3、公司股权结构
黄石市宏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四、对外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和中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企业为黄石市宏和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负债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导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实际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
五、股东会建议
企业已经在2023年8月24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于2023年9月15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控股子公司黄石市宏和向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不得超过等价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然后由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觉得,黄石市宏和申请办理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然后由提供担保事宜根据公司及黄石市宏和的运营要求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提供担保有利于适用黄石市宏和的市场拓展;企业担保对象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内;此次贷款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998,080,000.00人民币(没有此次贷款担保,均是对控股子公司黄石市宏和的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62.98%;企业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998,080,000.00人民币(没有此次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62.98%。
若此次担保额度所有执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1,798,080,000人民币(含通过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担保额度),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13.46%;企业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1,798,080,000人民币(含通过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担保额度),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13.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贷款逾期担保额度为0人民币。
七、备查簿文档
公司和中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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