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回购注销缘故: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停止及部分激励对象辞职,广东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芳源股权”)必须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1,433,000股。
● 此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公布
1、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2)。
2、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
3、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依法履行通告债权人程序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7)。自2023年8月22日起45日内,企业未接到有关债务人要求其偿还债务或做担保的申报。
二、此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详细情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原因、数量和价格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停止及部分激励对象辞职,企业需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1,433,000股。此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27元/股,复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此次回购注销的工作人员、总数
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共涉及106名激励对象,总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1,433,000股;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数量为0股。
(三)回购注销分配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了回购股份专户,并向其申办上述情况1,43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公司预计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2023年10月27日进行销户,公司后续将依法处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此次第一类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将调整为510,173,053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企业:股
注1:以上变化前公司股权结构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的外国投资者公司股权结构表填写;
注2:之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企业股份遍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服务承诺
董事会表明: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涉及到的决策制定、信息公开合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以及企业《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利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稳定。
郑重承诺:已核实并确保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的目标、股权总数、销户日期等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已充足告之有关激励对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且没有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的文档。若因此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引起纠纷,企业将自己承担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觉得:
1.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具日,此次停止方案并回购注销及废止员工持股计划除有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及其芳源股权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办理股权注销登记及公司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芳源股权已执行此次停止方案并回购注销及废止员工持股计划于目前应当履行程序,合乎《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此次停止方案并回购注销及废止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有显著危害芳源股权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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