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泉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新泉股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已全部出售结束,依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概况
1、2021年10月13日,江苏省新泉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 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宜,独董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代会表决通过以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0月18日,企业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11月8日,依据参加目标具体申购和最终交款的检验最后,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参加认购的职工总共496人,参加申购目标最后交纳的自筹经费总计14,976万余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依照1:1比例对股权激励计划给予贷款14,976万余元,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筹资金额达29,952万余元,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开设规模达到29,952万分(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95)。
5、截止到2022年3月11日,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总计买进企业股票860.77亿港元,成交额29,991.11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成交均价大约为34.84元/股,买进股票总数总股本的2.30%。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选购的企业股票锁定期自公司新闻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进行的时候起12月,即自2022年3月12日起止2023年3月11日止。详细公司在2022年3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23)。
6、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价税合计),以每10股转增3股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系统于2022年4月26日实施完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得到股票分红款(价税合计)2,582,310.00元,持有公司股票数增加到11,190,010股,总股本的2.30%。
7、2023年3月11日,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锁住期届满,期满后到持有期期满前,能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售卖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3月8号在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售卖状况以及后续分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11,190,010股已全部出售结束。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内,严格执行市场交易规则,遵循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信息内容关键期不可交易股票的相关规定,没有运用内幕消息买卖交易的情况。
2、结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并停止,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开展财产清算和安排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泉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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