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商务大厦22楼2201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股东会的招集、举办方式、流程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由老总李凯先生组织,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3人,参加13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
3、董事长助理吴育双老先生列席会议;管理层施健升老先生、田晓东老先生、王鹏宇老先生、财务主管张克岩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2023本年度中后期股东分红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期《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新增加企业2023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均是普通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2、3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关系公司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提案2:《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案3:《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展开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勇、吴婧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根据的各种决定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省桂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5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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