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海螺(安徽省)绿色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1月15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发售审批核心开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组织对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申报文件展开了审批,认为公司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面深圳交易所将按照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得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海螺(安徽省)绿色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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