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基本资料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本公告仅对该股票基金此次开放期即2023年11月24日(含)起止2023年11月30日(含)期内的工作日申请办理其认购、提现及转化业务流程事宜予以说明,本基金此次开放期不开启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2023年11月30日15点以后递交的认购、提现及变换业务申请将做不成功解决,请投资者合理安排业务查询时长。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具体情况,请认真阅读本企业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也可以登录本企业官网(www.yhfund.com.cn)查看或者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 678 3333)咨询相关的事宜。
2、投资人必须在市场销售机构办理股票基金产品销售的经营场所或者按销售机构所提供的别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提现及转化业务流程。
3、投资人T日交易期限内递交的申请办理,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实效性进行核对,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含该日)到正规的销售点银行柜台或者以销售机构所规定的方法查看申请办理确认状况。若认购失败或失效,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账款将退还投资者帐户。销售机构对认购与赎回申请的审理并不等于申请办理一定成功,而仅供参考销售机构早已接受到认购、赎回申请。认购与赎出确认以股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确认状况,投资者应立即查看。若因申请办理没有得到登记机构确认而带来的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交易规则,对于该业务查询时长作出调整并按有关规定公示。
4、认购与赎出的基本原则
(1)“不明价”标准,即认购、赎出价格以申请办理当天收盘后计算出来的份额净值为依据来计算;
(2)“额度认购、份额赎回”标准,即认购以额度申请办理,赎出以市场份额申请办理;
(3)当天的认购与赎回申请还可以在基金托管人规定时间之内撤消,在当日业务流程时长申请办理完成后不可撤消;
(4)赎出遵照“先进先出法”标准,即按照投资者持股数发证日期的先后顺序开展次序赎出;
(5)投资者认购基金认购时,务必全额的交货认购账款,投资者交货款项后,认购申请者为全面。
基金托管人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于该原则进行调节。基金托管人务必进新标准正式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5、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赚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需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披露文档,独立分辨基金投资使用价值,自行作出决策,自己承担经营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以及基金净值多少并不是预兆其未来业绩主要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本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己压力。
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对外开放一次,每一个开放期所属月份为《基金合同》之日起所属月在后期每三个日历表月底最终一个日历月,每一个开放期为本月最终5个工作日左右。本基金在开放期限内申请办理认购、提现及转化业务流程。本基金在封闭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提现及转化业务流程,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对应的日历表时间并不一样,因而,投资者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为错过了开放期而难以认购或卖出股票市场份额。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之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校园开放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理应停止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数不满意200人;
2、基金净资产小于5000万元。
由上述情形造成股票基金合同解除,无需要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投资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很有可能停止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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