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已经在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示编号为2023-06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方便股东履行股东会投票权,健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体制,现发布关于召开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的届次: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在202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举办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在下午2:30逐渐;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15一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股东可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同一投票权只能选当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大会的除权日: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
(七)参加目标
1.在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除权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企业整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本公司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我们公司所聘请的侓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宜
(一)大会事宜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议编号实例表
(二)公布状况
之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一天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表明
此次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须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企业凑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提案对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之外的公司股东)表决票独立记票,独立记票结论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决定声明中公布。
三、大会登记事项
(一)备案方法:采取现场、信件、发传真的形式备案,我们公司拒绝接受手机备案。
法人股东亲身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人出席的,凭代理商人的身份证号、授权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人出席的,凭代理商人的身份证号、授权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相关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早上9:00一11:30,在下午14:00一16:30。
(三)备案地址: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申报和决议时提交文件信息规定:因事没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确立注明对股东会拟决议的每一事项赞同或抵制意愿,没有明确标明的,视作委托代理人有自主投票权。
(五)大会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人:张茜
手机:024-25553506
发传真:024-25553060
邮编:110143
邮箱:000698@126.com
大会花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来回交通及吃住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或是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上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簿文档
1、沈阳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1.优先股的投票编码与网络投票通称:网络投票编码“360698”;网络投票通称“沈化网络投票”。
2.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3.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累积投票提议以外的其他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其他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再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11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在下午3: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二:
授权书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我们公司)参加沈阳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个股账号: 股票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议决议建议实例表:
表明:
1、如受托人没有对网络投票做确立标示,则视为受委托人有权利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受托人对以下提案决议如下所示(请在相应的决议建议项下滑“√”)对某一提案不来选择视作放弃。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贴报均有效)
受托人签字(公司股东盖公章):
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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