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 2023年12月26日收到企业非公开发行的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东方投资银行”)送达《关于更换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国东方投资银行原特定保荐代表人王震将军、葛绍政负责企业持续督导期内证券承销工作中,法律规定持续督导期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因葛绍政老先生工作调动,为确保持续督导证券承销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国东方投资银行特定张仲先生接任葛绍政先生担任企业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代表人,承担持续督导工作中,执行不断督导职责。
张仲先生个人简历如下所示:
张仲,在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研究生。曾承担或参加万里长城拌和IPO,开勒环境IPO,美晨科技IPO,双环传动IPO,纳尔股份IPO,天常股份IPO,广誉远资产重组,美晨生态可转换债券等特色,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技能,丰富多样的公司改制、股权质押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社会经验。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华峰有机化学非公开发行并且在深交所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震将军和张仲,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持续督导责任完毕才行。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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