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的实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杭钢集团”)变动为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省环保集团”)。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宜有待执行 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流程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过户登记程序流程。
一、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情况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菲达环保”)于2023年11月1日公布了临2023-06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接到大股东杭钢集团发送的《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经杭钢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把杭钢集团所持有的菲达环保股份(292,832,289股)无偿划转至杭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省环保集团。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2023年11月28日,企业公布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工作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办理中,但还没有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
三、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国有制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工作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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