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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使用的情况下,应用总金额总额不超过55,000万余元(含本数,相同)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前述额度和时间内,资产循环再生翻转应用,并授权董事长在相关信用额度及决定期限内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办理相关的事宜并签订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承销商对该议案发布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公布的《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满赎出的现象
2023年6月27日,企业在平安南昌市分行营业部开启定期账户,储蓄7,000.00万余元。2023年6月28日,企业先后在建设银行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分行、交行南昌洪都北大道分行开启定期账户,各自储蓄40,000.00万余元、8,000.00万余元。
企业已经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8日各自赎出上述产品,取回本钱55,000.00万余元,得到利息收入507.28万余元。上述产品本金利息盈利分别在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偿还至募资专户。
特此公告。
江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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