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5%以上的股东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深圳新天地(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深天地”)于2023年8月3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47),持有公司股份8,20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占比5.91%)股东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方案自以上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至2023年12月31日(依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严禁高管增持期间以外)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2,775,100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占比2%),具体内容详见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
企业于近日收到深投控开具的《关于ST深天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自2023年8月25日起止2023年12月29日(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减持计划执行时间早已期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现象
自2023年8月25日起止2023年12月29日,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深投控在这段时间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的股份。现阶段深投控仍持公司股权8,206,216股,占深天地总股本5.91%。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别的相关说明
(一)深投控此次减持股份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此次减持股份方案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状况。
(二)本减持计划执行期内,深投控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不会有违背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不属于违背有关约定的状况。
(三)深投控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延续性运营造成影响。
(四)此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将来深投控若有新减持计划,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1、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具的《关于ST深天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新天地(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