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加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伟老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0%增加到了11%。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中信银行尼雅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以上股东孙伟老先生自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5日期内,根据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11,237,350股,总股本的1%,孙伟老先生占股比例变化做到1%,现就其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1、此次股权变动行为主体孙伟老先生出具了不会有一致行动人的解释。
2、此次股权变动后,孙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共123,609,958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1%。
3、此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4、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加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后面持仓变化情况和监管政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发展特定信息公开书报刊,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为公司发展特定信息公开网址。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尼雅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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