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矩的规定,北京东方园林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十二个月总计的诉讼事宜展开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总计起诉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十二个月内总计的诉讼非法获利合计约金额为228,177.16万余元(含公司为原告方应收帐款追收案子),约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6.52%。企业对近期起诉非法获利较大或影响最大的案子进行公告,新增加案子及具体工作进展详细附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单项工程非法获利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之上,且肯定金额超过rmb1,000万元重大诉讼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它说明
1、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除此次附注公布的诉讼之外,上次公布的案子暂时没有最新消息。除已披露起诉外(含上次),公司及子公司的许多起诉非法获利共为10,297.23万余元,约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10%,大多为公司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方应收帐款追收案子等。
2、据调查,2020-2022年早已审结的公司为被告的被诉案例中,案子审减率(即(上诉人提起诉讼标的金额-生效法律文书明确额度)/上诉人提起诉讼标的金额)分别是54.7%、54.0%和42.0%。由于此次公布的有关起诉并未完成,暂且不能分辨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企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工作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附注:起诉状况统计分析表
注:除此次附注公布的诉讼之外,上次公布的案子暂时没有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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