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广东省东方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号:002611)的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买卖日内(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6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关注与核实的解释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状况,企业通过自纠自查及书面形式谈话函询方法对公司与大股东就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就审查状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最近,公司运营生产状况正常的,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纠自查以及企业向大股东、控股股东唐灼张先生、唐灼棉先生各自征求,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有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备环节的重大事项。
5、经征求,唐灼张先生、唐灼棉先生在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不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本董事会确定,除在规定新闻媒体上已经公布披露的信息外,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企业未披露2023年度年报披露时间。经公司自纠自查并对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公布的相关规定,企业确定不会有需公布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的现象。关于企业对外公布的2023年度销售业绩信息内容,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之外的第三方所提供的状况。企业2023年年报定于2024年3月28日公布,实际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欢迎关注企业的定期报告。
3、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方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6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