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协议书所涉及到的有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承诺,本协定涉及到的将来实际合作开发项目在执行时尚潮流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体系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监管政策及时信息公开。新项目实际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度有待观察。
● 协议的签订对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和今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实际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情况判断。
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调峰调频(广东省)储能技术科技公司(招标方)于2024年2月26日与蔚来能源项目投资(湖北省)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本协定”)。现就本协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相关情况
(一)协议书另一方的相关情况
承包方名字:蔚来能源项目投资(湖北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8YGP69P。
成立年限:2017年4月10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我国(湖北省)自由贸易左岭镇左岭路117号光电材料配套设施产业基地一期工业厂房六号楼二层210号。
法人代表:沈斐。
注册资金:7,000万美金。
重要股东:蔚来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仓100%。
业务范围:一、在政府容许外国投资新能源、电力工程等能源相关行业、新产品的投资和管理方法;二、受我们公司所创投企业书面授权委托,向我们公司所创投企业给予以下服务项目:1、帮助或代理我们公司所创投企业从国内国外购置该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和生产所需的原料、电子器件、零部件和国内外市场销售我们公司所创投企业加工产品,同时提供售后维修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允许和指导下,在本公司所创投企业中间均衡外汇交易;3、为本公司所创投企业给予产品制造、营销和销售市场实施过程中技术支持、员工技能培训、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4、帮助我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寻找借款及做担保;三、中国境内开设产品研发核心或部门,从业新能源技术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出让其研究与开发成效,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四、为本公司投资者提供电力能源财务管理咨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给予与本公司项目投资相关的市场动向、招商引资政策等技术咨询;五、承揽境外公司与本企业总公司、关联企业能源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业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分公司所进行生产的进出口贸易、批发价、佣金代理(竞拍以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方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参与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放贷等信贷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性:公司和蔚来能源项目投资(湖北省)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也、地址、方法
1.签定时长:2024年2月26日。
2.签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3.签定方法:书面通知。
(三)签订合同已履行决议决策制定、审核或备案手续,及其仍待满足标准
本协定为双方沟通协商达到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用履行相关审核或备案手续。一定会在实际合作事宜确立后,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协定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
1.充电电池银行投资管理方法协作。合作开展充电电池信贷业务,促进电动汽车换电充电电池规范化,动力锂电池经营管理、充电电池经营信息共享及数据资产运营。
2.充电电池专业化和回收再利用协作。根据促进动力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效果,彼此联合开展驱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动力电池回收运用科学研究,寻找适合的使用场景,探寻可全面推广的运营模式。
3.汽车充电站业务关系。选择适合的场地投建电动汽车换电站,在提高换电池服务便利性的前提下,促进汽车充电站做为分布式储能的商用化。共同推进换电池规范化、汽车充电站专利研发及换电池专利权对外开放。进行汽车充电站经营信息共享及数据资产运营。
4.虚拟电厂企业合作。促进充换电站、储能技术站、可调式负载等聚合资源连接虚拟电厂服务平台,为电力系统给予调峰、电台广播、需求侧响应服务项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5.股权投资基金协作。科学研究进行股权投资基金协作,适用充换电基础建设,充分满足电动汽车行业补能要求。
(二)合作模式
实际合作模式以彼此和/或者其特定关联企业再行签订的实际项目合作协议的承诺为标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本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合乎公司战略规划合理布局,有益于进一步巩固企业在新型储能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本协议的签订对企业2024年度和今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实际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情况判断。
四、风险防范
本协定为框架性、意向承诺,实际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度有待观察,请投资者关注风险性,谨慎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7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