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此次无偿划转股权事宜有待根据深圳交易所的合规确定,并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此次无偿划转股权事宜简述
2023年11月21日,东华工程项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华科技”“我们公司”)接到大股东化工第三规划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化三院”)工作的通知,依据国营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等工作标准,化三院拟采取无偿划转的形式,将其持有的我们公司333,318,14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7%)出让至中国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交股份”)。详细我们公司发表于202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里的东华科技2023-081号《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拟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2月4日,中交股份与化三院签定《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详细我们公司发表于2023年12月6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里的东华科技2023-087号《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事项进展暨签订无偿划转协议的公告》。
2023年12月5日,此次无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交股份出示《收购报告书》、化三院出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及引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中介服务北京海润天睿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均全篇发表于2023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我们公司同一天公布东华科技2023-088号《关于披露无偿划转股份事项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月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事项进展的公告》(东华科技2024-001号)。
2024年2月6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事项进展的公告》(东华科技2024-013号)。
二、此次无偿划转股权事宜进度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收购方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并未完成相关股权过户的,应当及时做出公示,说明原因;在没有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内,理应每过30日公示有关股份过户申请办理工作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中交股份、化三院正在办理此次无偿划转事宜有关深圳交易所审批及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涉及材料及工作中。
三、相关说明
1.此次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会由化三院调整为中交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产生变化,仍然是中国化学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此次无偿划转也不会影响本公司治理和长期运营。
2.此次无偿划转事宜有待根据深圳交易所的合规确定,并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程序,目前还有待观察。本公司将根据无偿划转事项工作进展,立即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项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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