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基本概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22日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公司自股东会决议根据回购公司股份计划方案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以不超过5.50元/股(含)的价钱回购公司股份,认购额度不少于7,000万余元(含),不得超过10,000万余元(含),复购用途为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企业2024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1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现象公告如下:
2024年3月7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初次回购股份200,000股,已回购股份总股本的比例是0.0152%,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4.63元/股,最低价位为4.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21,600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情形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回购公司股份,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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