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三柏硕身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8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5)。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8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8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后总体持股数。
二、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8日)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后总体持股数。
三、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达的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青岛市三柏硕身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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