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4月2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达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4号)(下称“《问询函》”),要求其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且在2024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与此同时密送内设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十分重视,马上抽调人员及有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贯彻落实与回应工作中。由于一部分回应具体内容需进一步填补和优化,为确保回应精确、详细,纬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公司预计于2024年4月26日前进行对《问询函》的回应工作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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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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