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8证券简称:道通科技公示序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小区高新科技北六道36号天虹科技大楼6层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执行董事农颖斌女性组织。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静京老先生外出,没法组织此次会议,经过半数执行董事举荐,此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副总农颖斌女性组织。
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参加了大会;企业高管及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有关董事会换届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有关董事会换届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董的议案
3、有关职工监事换届第四届职工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提案1、2、3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提案1、2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胡永胜、王娅静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觉得,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有集结此次股东会资格;参加及列席工作的人员均拥有正规资质;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深圳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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