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8
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接受关联方免费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批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总额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也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贷、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金额的有效期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包括2023年新担保和原担保延期或续期。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回收利用。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3-02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接受关联方免费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晓琴女士、董事长赵清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2023年新担保和原担保延期或续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限额可在批准期内回收。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和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和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和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和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2023年免费担保金额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
二、保证进度
公司董事长赵青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在蒙古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蒙古商业银行赤峰分行”)的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有光大矿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光大矿业以其克什克腾旗矿区银铅锌矿的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额为8000万元。
公司、公司董事长赵清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在蒙古银行赤峰分行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光大矿业拥有银铅锌矿业抵押担保,最高担保7万元。
公司、光大矿业、公司董事长赵青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蒙古商业银行赤峰分行签订了相关担保合同,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担保金额范围内,子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免费担保金额在2023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方免费担保金额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赵青先生、李元春女士与蒙古商业银行赤峰分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人: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赵青、李元春
债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保证责任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根据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一信用业务,即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青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光大矿业信贷业务提供免费担保,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光大矿业授信业务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订的《最高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质押权:公司持有光大矿业100%股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保证责任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三)光大矿业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订的光大矿业授信业务最高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人: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财产:光大矿业拥有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002015093210139788,价值45078.49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保证责任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四)公司、赵庆先生、李元春女士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人: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赵青、李元春
债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保证责任限额:人民币7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根据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一信用业务,即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青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信贷业务提供免费担保,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5)光大矿业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订的金都矿业信贷业务最高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人: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财产:光大矿业拥有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002015093210139788,价值45078.49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保证责任限额:人民币7000万元
四、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的免费担保外,未与上述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批准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37%;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00%。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和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保证合同》;
4、最高权利质押合同;
5、最高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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