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长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长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城人寿”)发送的《关于增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获知其于2023年6月2日至6月21日根据证交所集中交易的形式总计加持公司股权2,599.21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1%。实际加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6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