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339号文审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或“外国投资者”)会以此次A股配资公开发行的除权日2023年6月14日(T日)收盘后浙商银行A股总市值16,714,696,778为基准,按每10股配股3股的占比向全体A股公司股东配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共可配股权总数5,014,409,033股。此次A股配资说明书摘要和发布公示已经在2023年6月12日(T-2日)发表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此次A股配资的配股使用说明全篇及相关信息可以从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查看。
为了便于投资人掌握外国投资者相关情况和此次A股配资的有关分配,外国投资者将于中证网举办网上路演。到时候,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的工作人员凑合相关问题与广大投资者相互交流,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一、网上路演时长: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T-1日)15:3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地址:中证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与人员:外国投资者高管关键工作人员、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负责人。
外国投资者: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示序号:2023-03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个股停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外国投资者”)执行A股配资,拟将截止到除权日2023年6月14日(T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企业整体A股公司股东依照每 10 股配股 3 股的占比配股A股股权。依据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T+1日至T+5日)为本次A股配股缴款期,交款期企业A股个股全天停牌;2023年6月26日(T+6日)为登记公司在网上结算期,集团公司A股个股再次股票停牌一天;集团公司A股个股将在2023年6月27日(T+7日)股票开市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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