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06月1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南昌航空城国际会议中心(江西南昌市高新区航空新城大路洪都集团 南大门)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由董事、经理曹春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3人,纪瑞东执行董事、王卫华执行董事、张弘执行董事、曹海鹏执行董事、李卓执行董事、罗飞执行董事因工未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1人,徐滨公司监事和周东炜监事因工未出席本次大会;
3、企业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年报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有关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任企业202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会议议案1-8均是普通决议提案;
2、特别决议提案:无;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5和议案6;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富皓、王淼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洪都航空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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