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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品质量优势标准高
汽车电子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对汽车制造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汽车制造商对汽车电子供应商有严格的要求。供应商需要在研发能力、自动化水平、产品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实验和认证程序,才能最终获得认证。认证过程可能持续1-3年。
根据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过程控制管理流程,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或资质。对于上游供应商,公司实施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识别管理程序和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确保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实施严格的内部工艺审核和管理审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制定完善的成品和运输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出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优势明显,可为下游汽车制造商提供优质及时的配套服务,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得到下游汽车制造商的一致认可。
第四,人才团队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资占累计营业收入的8.4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82人的研发团队,占员工总数的30.32%,有效满足不同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公司拥有稳定的R&D、管理、销售等人员团队。公司设立了6个员工持股平台,约23%的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各部门骨干。因此,公司形成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展示人才的企业平台。上述团队长期从事汽车感知系统行业,在运营、生产、服务、研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03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347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4.54%;有效认购总数为3、230、100万股,占无效报价后认购总数的73.41%。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线下回拨前初始发行规模为2。135.75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0166万元,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相应融资规模为91494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超过40.3700元/股的“四个值”。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3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发行人发行的募集项目计划所需资金40000元,166.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1、494.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7、843.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3、650.9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4、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2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豪恩汽电”,股票代码为“301488”,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豪恩汽电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新股数量为23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2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345万股,占发行量的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最初参与后续投资的股票数量将返还线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01.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7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为143.8940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512.394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2.06%;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586.5000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7.94%。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2098.8940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总数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14日进行(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6.2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4.98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20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线上发行进行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T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信息,包括发行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6月26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2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6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设创业板市场交易。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根据2023年6月16日投资者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投资者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投资者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证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场价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场价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场价值中。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26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均需(T+2日)8:30-16: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26日全额缴纳(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28日举行(T+4日)发布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26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26日(T+2日)日底,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7、2023年6月20日(T日)15日,本次发行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2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2、(5)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2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站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并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金融时报(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及时公告,请注意投资者。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查询和验证
2023年6月14日(T-4日)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3年6月14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15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1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25.62元/股-52.43元/股,拟认购总数为4、541、470万股。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3002.84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二)消除无效报价
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核实,共有4名投资者管理的142名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验证材料。具体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的“无效报价1”部分;24名投资者管理的95名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部分。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共有28个投资者管理的237个配售对象(其中24个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报价有效,实际排除4个投资者),相应排除的认购总额为141650万股。
排除上述无效认购报价后,共有31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173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范围为25.62元/股-52.43元/股,拟认购总数为4、399、820万股。
(3)消除最高报价的情况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部分为排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其中,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45.60元/股的配售对象将被淘汰;拟认购价格为45.60元/股,且认购价格小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淘汰;拟认购价格为45.60元/股,认购价格等于700万股,认购时间为13:14:33:部分取消了624的配售对象。以上消除的拟认购总额为44,480万股,占本次初步查询消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110%,为4,399,820万股。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共有11个投资者管理的72个配售对象(其中1个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报价有效,实际排除10个投资者)。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01人,配售对象7101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认购总额为435534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2879.77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及相应的认购数量,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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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综合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本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6.2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4.98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832.27万元和8,571.56万元,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17,403.83万元,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计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的“(1)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万元”。
(5)投资者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的过程
1、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
2、投资者对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本次初步查询中,由99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1754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39.78元/股,相应的申购数量为1.125万股和240万股。具体名单见附表“初步查询报价”中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线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03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347人,有效认购总数为3、230、10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注明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按发行价参与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下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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