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可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介:由于绍兴市越城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高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要求等原因,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白塔头村工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部分设备。交易总额为89万元,352.82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收到本次交易转让总价的50%,即446.41万元。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土地、房地产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协议,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在收到上述资金后,将及时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为公司增加一定的净处置收益。但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和实际销售进度,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的净利润,以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度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高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绍兴越城人民政府决定由绍兴越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购房屋建筑、土地等相关资产,具体由绍兴越城陶堰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保障。鉴于绍兴基地生产线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后续的产能优化和产能转移保证,公司同意了资产交易。各方签署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土地、房地产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2022年1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141、2022-144)。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1、签署补充协议。近日,交易方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土地、房地产等相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协议约定收购总额为893元、528元、204元(与资产交易协议一致),最终收购金额根据审计结果经三方确认进行相应调整;补充协议列出了收购补偿和奖励清单;根据浙江博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博达评估报告(2022)第012号和浙江博达评估(2022)第011号,生产设备补偿单独计算和列出;相关生产设备资产按报废评估和补偿包括在资产交易协议总额内;甲方(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将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与乙方(指城市发展集团)结算。
(2)考虑到玻璃生产企业有大量的高温、高压等特殊设备拆除施工专业、安全要求高,同时存在拆除施工污染物泄漏风险,甲方工厂报废设备扣除残值后,甲方搬迁、拆除、处置安全风险由甲方承担。
(3)除上述约定外,其他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2、收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收到资产交易协议第三条支付方式约定的总收购款50%,即446.41万元。根据本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协议,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上述款项后,将与城发集团及时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资产交易的实施进度不影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时收集部分销售资金,有利于振兴公司股票资产,加快资金回收,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确保新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进行。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为公司增加一定的净处置收入。但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和实际销售进度,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的净利润,以本次交易的实际实施进度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资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四、备查文件
1、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土地、房地产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
2、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土地、房地产等相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
3、银行收款凭证。
资产销售交易仍在正常实施中,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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