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概况
安徽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市博达合一科技公司所持有的无锡市博达新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标的公司”)7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估组成资产重组,不属于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办理,企业股票自2023年8月29日开市起股票停牌,股票停牌时长为10个交易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9日公布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示序号:2023-064)。
股票停牌期内,企业大力开展相关各方推动本次交易的有关工作。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有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12日公布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下称“《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纬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公布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75),企业股票于2023年9月12日开市起股票复牌。
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指数申请函[2023]3292 号,下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23日公布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1)。
公司也《问询函》中常涉及到事宜逐一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向上海交易所展开了回应,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对应修定,并且于2023年10月17日公布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示序号:2023-08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3年11月10日,企业对本次交易的进度情况进行公布,具体内容详见同一天公布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94)。
自此次《重组预案》公布至今,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到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评定等工作,编写本次交易有关文件,并认真履行同各买卖利益相关方的交流程序流程,待有关工作完成后企业会再次举办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聘用审计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计划推动对标的公司财务审计和资产报告评估工作中。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有关风险防范
本次交易事宜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或审批。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准许或审批有待观察,相关信息都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布的公告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相关公告,科学理财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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