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冷春柳
新闻记者从事内获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部日前向保险业协会及各车险公司就《关于规范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询建议。
这也是2015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团队人身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后,监管部门对团队人身保险业务进一步规范。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有希望更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团队人身保险业务流程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团队人身保险发展的趋势,激励车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根据团队人身保险业务,为政府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组织等团队给予养老服务、身心健康、意外等意外保障服务项目,达到广大群众多元化保险需求。
泰生元精算师资询创始人、美国精算师协会VIP、标价风险管理师毛艳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一部分大中小型国企、外资公司及其高新企业,都非常重视团体险,部分有外资企业和国营企业股东背景的保险公司团队人身保险业务流程占非常大。
比如,依据中意人寿年报披露,2022年其健康保险业务流程里的个人金融业务和团队业务流程保费分别是24.49亿元和25.26亿人民币;意外伤害保险的个人金融业务和团队业务流程保费分别是1.79亿元和2.02亿人民币。由此可见,其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团队业务流程保险费用超过个人金融业务。
从企业角度观察,团队人身保险业务流程也是有重要意义。毛艳辉表明,一部分创新科技公司将团队高端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等团队人身保险做为角逐专业人才筹码之一,将来有非常大的行业和险种的拓展空间。
为加强市场拓展,本次《征求意见稿》确定了险企进行团队人身保险业务主题活动不可发生的八项个人行为,划分了“实施细则”。
具体而言,“实施细则”包含:一是以买保险为主要目的团结起来的团队保险投保团队人身险;二是损害被保险人、受益人、收益人合法权利;三是未按规定纪录被保险人、受益人、收益人信息内容;四是给与或是服务承诺被保险人、投保人或收益人保单承诺之外的权益;五是没有获得被保险人受权,私自浏览、泄漏、伪造被保险人信息及扩张被保险人信息利用范畴;六是由编造经济事项、挂证中介业务等形式违反规定骗取花费;七是未按规定开展产品备案和回朔;八是国务院令商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评定的别的个人行为。
对于“实施细则”第一条,业内人士认为,团队人身保险里的“团队”一定要具备一同风险特征、并且不以买保险为主要目的法人或民事主体。这是为了避免团体保险变团购价。与此同时,“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都对焦消费权益保护,从各个方面进行要求,有助于团队人身保险发展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险企上一年度不得超过1年团队人身保险业务流程有回朔规定,且如果出现了以下三种状况,车险公司必须表明实体经营结果和预估发生重要偏差缘故,并立即将产品的利率调整到有效水准。
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团体意外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小于50%;团队健康保险、团队人寿保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高过150%;团队健康保险和团队人寿保险在过去的3个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持续超出100%。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也对团队人身保险业务保险投保管理方法、保险单权益、本人缴费管理方法、退保险管理方法、赔付管理方法、企业战略转型、商品变动、产品报告等方面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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