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贵州钢绳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9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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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4月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45、090、000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7、107、610.0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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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1)贵州钢绳(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由公司自行分配。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成员单位分配股东。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分配。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的规定 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通知(财税政策通知)〔2015〕101号)和 关于实施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通知(财税政策通知) 〔2012〕85号有关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0.029元(含税);个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个人转让股份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将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该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 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分配 每股0.029元发现金红利。
(3)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于2009年1月23日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和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税后 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261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海关规定 《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 其股息将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以人民币分配,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261元。
(5)对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五、相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法如下:
联系部:贵州钢绳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851-28419570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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