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一彬高新科技”)于2023年10月26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11月14日举行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允许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发展2023年度审计报告组织。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于2023年10月27日公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1)及2023年11月15日公布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73)。
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动签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概况
中审众环为公司发展2023年度审计报告机构及内控审计组织,原委任胡永波做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名注册会计、卞圆媛为签名注册会计,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项目。因为中审众环内部结构工作调整,现委任卞圆媛接任胡永波做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名注册会计、委任汪义园接任卞圆媛做为签名注册会计,再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有关工作。
二、有关人员基本信息、诚实守信及自觉性状况
(一)基本资料
财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名注册会计:卞圆媛女性,2010年变成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先是在中审众环从业,2023年开始为一彬高新科技给予审计服务。近来3年签定1家上市公司审计汇报。
签名注册会计:汪义园女性,2007年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2014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在中审众环从业,2020年逐渐为本公司给予审计服务,近三年签定上市企业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遭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管对策,无遭受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对策、政纪处分等状况。
(三)自觉性
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不会有违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自觉性规定的情况。
三、此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动环节中有关工作计划已井然有序工作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造成影响。
四、备查簿文档
1、《关于变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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