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证券简称:因特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12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老总方真健先生
(四)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举办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长: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早上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六)举办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七)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社区乐三路468号浙江省因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厅。
(八)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3人,意味着股权6,60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3人,意味着股权6,60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根据网上投票股东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
2、参加或出席此次股东会的有关人员包含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逐一审议了各类提案,并制定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经参会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决议探讨,产生决定如下所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6,600亿港元,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赢得了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法律事务所卢胜强侓师、刘建律师见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与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因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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